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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度陕西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公告

    发布时间:2018-07-16 来源:陕西执业药师 阅读量:

      根据国家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8〕32号)要求,现就我省实施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加强人事考试管理工作的相关要求,严格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审核工作,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即报考人员现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须在陕西省区域内,满足其一即可报名参加考试;严格审核报名材料,防范有组织的跨地域团伙考试作弊行为。我省今年资格审核原则上只接受陕西省具有药品研究、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报考人员。考试中将以零容忍的态度,对有组织、高科技作弊及替考等行为予以严厉打击,严格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安全。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10月13日 9:00-11: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14:00-16: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0月14日 9:00-11:30 药事管理与法规

      14:00-16:30 药学(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考试地点统一设在西安。

      三、报名条件

      报名条件按照原人事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34号)的有关规定执行(附件1)。有关报名条件中“相关专业”,可参考《关于发布2015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31号)执行。

      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根据原人事部有关规定,其报名应符合本通知附件规定的条件,提交规定资料(台湾居民须提交来往大陆通行证)。为准确掌握港澳台人员报考情况,报考人员要认真填写“国籍地区”信息项,防止误填误报。

      符合免试2科的报考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仅限于主任药师、副主任药师、制药类高级工程师。

      报考条件中的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实习期不计为专业工作年限。 专业工作年限以取得相关专业学历后从事专业工作的时限为准。

      四、报名时间及程序

      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及缴费确认。所有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限内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和缴费确认,并按要求进行现场或网络资格审核。报名工作按阶段分别在“中国人事考试网”和“陕西人事考试网”上进行。“中国人事考试网”是注册报名、缴费平台,“陕西人事考试网”是考务公告发布和网络资格审核平台(上传网络资格审核资料)。

      (一)报名工作各时间点

      网上注册报名时间:7月24日至8月2日12时止;

      网络资格审查(上传资料)时间:7月24日至8月2日17时止。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7月27日至8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

      网上缴费时间:7月24日至8月6日17时止。

      (二)网上注册报名程序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此公告,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个人情况,按系统提示(应选择陕西省)填写报考信息,完成报名。

      1.报考人员提交有关信息应全面、准确、有效。若报考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2.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限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网上报名”栏目进行报名。首次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的报考人员须先进行网上注册,填报个人身份信息、上传经照片审核工具处理的本人半年内白底证件照片,完成注册。未经审核工具处理的照片,系统无法识别,将影响后续报名操作。以往已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报名平台注册过的考生照片不得更换。

      3.报考人员须认真核对报名信息,缴费确认后报名信息(含照片)不可修改。报考人员应保存好个人注册用户名及密码,以免影响后续报名工作。考试合格后,报考人员网上注册报名时所上传的照片,将直接用于制作资格证书,不得修改。

      4.报考人员报名信息进行“提交确认”操作后,即可下载打印《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表》,须按照要求完善报名表内容,如个人签名,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等。审核部门意见栏考生不填。

      5.参加过陕西省2016年、2017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报考人员被视为“老考生”。“老考生”的考生无需进行资格审核,在登录报名平台确认报考信息后,直接进行网上缴费确认。

      其他报考人员均被视为“新考生”,须经现场或网络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确认。2017年在外省参加过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报考人员,须进行资格审核,原考试成绩有效。

      (三)网络、现场资格审核

      1.网络资格审核

      人员范围:2002年及以后取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新考生”,必须进行网络资格审核。现场不受理其申报材料。

      网络资格审核上传材料网址:在中国人事考试网上注册报名后,须在规定时限内登陆陕西人事考试网(http: //www.sxrsks.cn),在“网上报名”栏目进入“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网上资格审核系统”,选择与报名时相同的考试和报考级别,并按要求上传相关资料的电子文件。

      网络资格审核上传材料:

      (1)加盖单位公章的《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

      (2)加盖单位公章的《工作年限证明》1份(见附件2);

      (3)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专科、本科、研究生学历中符合报名条件的一个即可);

      (4)身份证原件带照片面。

      每名报考人员有两次上传扫描电子资料的机会,请考生务必按要求准备资料,及时、准确上传。资料上传后,请在3个工作日后登陆网上资格审核系统(http://gwy.sxrsks.cn/sxsh1/ReviewInfo/index.aspx),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后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缴费,否则报名无效。

      2.现场资格审核

      人员范围:中专学历的“新考生”;2001年及以前取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新考生”;符合免试2科目的“新考生”。

      现场资格审核地点:省人事考试中心考务大厅,西安市建设东路3号人社厅1号办公楼一层。

      审核时间地区安排:由于参加现场资格审人员较多,将对审核时间按照行政地区进行划分。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审核时段安排参加审核。未在规定时限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的,逾期不再受理。陕西户籍的报考人员,根据身份证签发机关行政区域确定审核时段,非陕西户籍但工作地在陕西的,根据单位工作地址行政区域确定审核时段。

      7月27日 延安市、榆林市、汉中市、安康市、商洛市,西安市新城区、灞桥区、临潼区、蓝田县;

      7月30日 宝鸡市、咸阳市、铜川市、渭南市、杨凌示范区,西安市碑林区、雁塔区、长安区、鄠邑区;

      7月31日 延安市、榆林市、汉中市、安康市、商洛市, 西安市莲湖区、周至县、西咸新区;

      8月1日 宝鸡市、咸阳市、铜川市、渭南市、杨凌示范区,西安市未央区、高陵区、阎良区;

      8月2日 西安市新城区、碑林区、雁塔区、长安区、灞桥区、临潼区、鄠邑区、蓝田县;

      8月3日 西安市莲湖区、未央区、西咸新区、高陵区、阎良区、周至县。

      现场资格审核提供材料:

      (1)加盖单位公章的《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

      (2)加盖单位公章的《工作年限证明》1份(见附件2)。

      (3)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若出现难以辨别的学历证书时,报考人员应配合提供相关学籍档案或教育部门出具的有关学历认证报告;

      (4)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5)符合免试2科目的报考人员,除提供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有关证件(资格证书、聘书、继续教育证书)外,还须提交本人人事档案中的职称评审表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资格审核过程中,报考人员应配合审核部门及时补充相关材料。对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及本人提供虚假材料或有其他舞弊行为的,一经核实,责任自负。涉事单位信息将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取消该单位人员下一年度的报考资格,并对报考人员将给予终止考试资格和取消考试成绩的处理,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四)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资格审核通过后,缴费确认工作统一在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进行。未在规定时限内缴费确认者,报名无效,视为报考人员放弃考试资格。

      (五)收费标准

      根据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财政厅陕价费发〔2018〕41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1元。

      完成报名缴费确认的报考人员,请于9月12日前(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节假日除外),到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考务大厅开取发票。

      (六)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于考试前7日内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五、有关事项说明

      (一)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分药学和中药学两类,每类包括4个考试科目。

      药学类考试科目包括: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中药学类考试科目包括: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药事管理与法规为共同考试科目。

      (二)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2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三)应考时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铅笔刀、橡皮。考场备有草稿纸,考后收回。

      (四)除规定可携带的物品外,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包括带有通讯和存储功能的手表)设备、与考试相关的资料或物品带至座位,否则按违纪处理。

      (五)考试结束后,将采用技术手段甄别雷同试卷,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给予其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视具体情形按照规定做出相应处理,同时向所在单位通报。

      (六)应考时要认真阅读考试须知,按照要求准确、完整填写姓名、准考证号、试卷代码等信息,否则按0分处理。

      (七)由于客观题阅卷工作采用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了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

      (八)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是官方网络报名缴费平台;陕西人事考试网(www.sxrsks.cn)是官方公告发布和网络资格审核(上传资料)平台;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公众微信号sxrskswx是获取考试和办证资讯的平台,请广大报考人员关注。

      报考人员应避免通过其他网站以跳转方式进入报名系统,防止造成个人信息泄露,影响正常报名。报考信息均以官方网站或微信平台信息为准,轻信其他网站的报考信息导致延误报名者,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九)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继续使用2015年版《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第七版)。另外,根据考试大纲的有关规定,国家食药总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于2016年4月、2017年3月、2018年4月分别发布了《关于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告》(2016年第1号)和《关于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告》(2017年第1号)和《关于2018年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告》(2018年第1号),对2015年版考试大纲中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部分内容和要求进行了调整。请报考人员按照2015年版考试大纲要求,结合2016年第1号、2017年第1号和2018年第1号通告,进行应试准备。

      (十)报名、资格审核具体流程及注意事项,请参考《2018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指南》相关内容。

      (十一)考务咨询电话:029 -89538128、89538293、89538255、89530891、89538291、89530805、89530820, 工作日接听时间:8:30-11:40,13:00-17:00。

      附件1.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2.工作年限证明

      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

      2018年7月16日

      附件1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人发〔1999〕34号)

      第九条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一)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7年。

      (二)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5年。

      (三)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3年。

      (四)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年。

      (五)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人发〔1999〕34号)

      第五条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2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2个科目的考试。

      (一)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二)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附件2

      工作年限证明

      兹证明 同志, 学历,在我单位从事 专业工作满 年。

      (以下内容为免二科人员填写)

      受聘担任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 年。

      该同志在我单位工作期间,能够遵守法律法规,无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本证明真实性由本单位负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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